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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又有不少外贸新规开始生效,如取消对华入境限制,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发布,美延长中国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期限……等等方面均有重要变化。这些外贸政策或将影响你的业务,今天环球资源网小编整理了最新3月外贸新规,外贸人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No.1 多国取消对华入境限制
2月13日起,新加坡解除所有针对新冠感染的边境管制措施。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者,入境时无须出示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短期访客也不必购买新冠旅行保险,但仍须在入境前通过新加坡电子入境卡进行健康申报。
2月16日,欧盟轮值主席国瑞典发布声明称,欧盟27国已达成共识,同意“逐步取消”对来自中国的旅客的疫情限制措施。欧盟在2月底前取消对来自中国旅客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将在3月中旬前停止对自华入境旅客进行的核酸抽检。目前法国、西班牙、瑞典等国均已取消针对自中国出发旅客的入境限制。
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已正式生效。中国公民持有效的中国护照,因旅游、商务、探亲、过境等短期事由,拟在马尔代夫停留不超过30天,可以免办签证。
韩国政府则决定将从3月1日起解除针对自华入境人员的新冠落地检义务,以及自华航班统一降落仁川国际机场的限制措施。但是,当从中国前往韩国时:登机前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或24小时内迅速抗原检测阴性报告、登录Q-CODE输入所需个人信息,这两项入境政策将持续至3月10日,之后将通过评估后确认是否取消。
日本从3月1日起放宽自中国入境旅客新冠防疫措施,对从中国入境旅客的新冠防疫检测措施将从目前的全体检测变为随机抽检。同时,旅客入境时仍需提交72小时以内新冠病毒检测阴性证明。
此外,中国驻新西兰大使馆和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网站2月27日分别发布关于自新西兰和马来西亚前往中国旅客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允许搭乘自新西兰和马来西亚来赴华直飞航班人员以抗原检测(包括用试剂盒自测)替代核酸检测。
No.2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发布
为降低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退运成本,积极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近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规定,对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年内,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已办理的出口退税按现行规定补缴。
这意味着,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部分商品,可实现退运进境“零税负”。
《公告》原文: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77/c5184003/content.html
No.3 美国延长81项中国商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期限
当地时间2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称,决定对81项中国输美医疗防护产品的加征关税豁免有效期临时延长75天,至2023年5月15日。
这81项医疗防护产品包括:一次性塑料过滤器、一次性心电图(ECG)电极、指尖脉搏血氧仪、血压计、耳镜、麻醉面罩、X射线检查台、X射线管外壳及其部件、聚乙烯薄膜、金属钠、粉状的一氧化硅、一次性手套、人造纤维无纺布、洗手液泵瓶、消毒湿巾的塑料容器、复试双目光学显微镜、复合光学显微镜、透明塑料面罩、一次性塑料无菌窗帘和罩子、一次性鞋套和靴套、棉质腹腔手术海绵、一次性医用口罩、防护用品等。
本次排除有效期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
No.4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开PFAS限制草案
由丹麦、德国、芬兰、挪威和瑞典当局编制的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限制提案在2023年1月13日提交给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该提案旨在减少PFAS投放在环境中,使产品和工艺更加安全。ECHA的风险评估科学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科学委员会(SEAC)将在2023年3月的会议上检查该提案是否符合REACH的法定要求。如通过,委员会将开始对提案进行科学评估。计划从2023年3月22日开始展开为期六个月的意见征集。
由于PFAS具有极其稳定的化学结构和独特的化学特性,兼具防水性及防油性,长久以来都极为受到制造商的青睐,包括汽车、纺织品、医疗设备和不粘锅在内的数万种产品生产过程中,都会使用到这一化学物质。
如草案最终获得通过,将对中国氟化工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No.5 英国宣布CE标志延期使用
为对UKCA标识的强制实施作好充分的准备,英国政府已宣布未来2年内将继续认可CE标识,企业可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继续使用CE标识。在此日期前,UKCA标识和CE标识均可使用,企业可以灵活选择使用何种标识。
英国政府此前推出了“英国合格认定”标识(UK Conformity Assessed,简称UKCA),作为英国监管框架的一部分,以帮助确保产品符合消费者安全保护方面的监管法规要求。采用UKCA标识的产品表明这些商品符合英国法规,并在商品于英国大不列颠地区(即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地区)销售时使用。
考虑到当前艰难的整体经济环境,英国政府延长了原定的实施期限,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和减轻负担。
No.6 芬兰加强食物进口管制
2023年1月13日,据芬兰食品管理局消息,对欧盟以外和原产国进口的有机产品,进行更深入的监控,认真检查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所有批次的有机进口食品文件。
海关将根据农药残留控制风险评估从各批次中抽取样品,所抽批次货物仍存放在海关批准的仓库中,在收到分析结果之前禁止调动。
加强管制涉及通用命名法(CN)的产品组和原产国如下:(1)中国:09101100,20060010,生姜(2)中国:07099390,12079996,12129995,南瓜籽;(3)中国:23040000,大豆(豆类、蛋糕、面粉、板岩等);(4)中国:0902 20 00、0902 40 00、茶叶(不同等级)。
No.7 海合会对高吸水聚合物产品反倾销调查案作出终裁征税决定
海合会国际贸易反损害行为技术秘书局近日发布公告,对自中国、韩国、新加坡、法国、比利时进口的高吸水聚合物反倾销案(Acrylic Polymers,in primary forms(super absorbent polymer)-主要用于婴儿或成人尿片及卫生巾等)作出肯定性终裁。
决定自2023年3月4日起在沙特阿拉伯港口征收反倾销税5年。涉案产品海关税号为39069010,中国涉案产品税率为6%-27.7%。
No.8 阿联酋对国际进口商品征收认证费
阿联酋外交与国际合作部(MoFAIC)宣布,所有进入阿联酋的进口商品必须附有外交与国际合作部认证的发票,自2023年2月1日起生效。
从2月开始,任何价值10000迪拉姆或以上的国际进口发票都必须经过MoFAIC证明。
MoFAIC将对每份价值10000迪拉姆或以上的进口商品发票收取150迪拉姆的费用。
此外,MoFAIC将针对认证商业文件征收2000迪拉姆的费用,并对每份个人身份文件、认证文件或发票副本、原产地证书、舱单和其他相关文件征收150迪拉姆的费用。
如货物进入阿联酋之日起14天内未能证明进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和发票的,外交与国际合作部将对相应的个人或企业处以500迪拉姆的行政罚款。如果重复违规,将处以更多罚款。
No.9 阿尔及利亚强制使用消费品条码
2023年3月29日起,阿尔及利亚将禁止在国内市场上引入任何没有条形码的在地制造或进口产品,所有进口产品也必须附带其国家的条形码。阿尔及利亚于2021年3月28日第23号部际令规定了消费产品上粘贴条码的条件和程序,适用于本地制造或进口的食品和预包装类非食品产品。
目前在阿尔及利亚已超过50万项产品带有条形码,可据以追朔从生产到销售的过程,代表阿尔及利亚的编码为613。非洲目前有25个国家实施条形码,在2023年底之前,可望所有非洲国家都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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